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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业化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1号文件关于“加强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加快构建跨区域冷链物流体系”“支持农产品产地收集市场、产地集配中心、公益性批发市场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的相关精神,2015年,我省将按照川农委[2013]32号和川办发[2014]100号文件的具体要求,继续推进第三批优质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项目试点建设。2月28日,我委在市(州)农工委(办)分管负责人座谈会上,对第三批试点建设的具体要求作了动员安排。

     今年项目试点建设,将继续以省级专合社为载体,以区域优质农产品为基础,通过政府的支持、社员的参与,在“生产终点、市场起点”建设一个具有集货、检测、分选、加工、冷藏、配送和技能培训中心、信息平台等功能的农产品产地集散平台,达到“两个突出三个提高”的目的(即突出农产品生产销售组织化程度,突出拓展农民增收目标,提高农民参与流通积极性,提高产品流通品牌化,提高农产品增值空间),形成农产品在流通领域中“多渠道、少环节、促增收”的新格局。

    在申报程序上,按照合作社自愿申请、县农工委和县财政局审核、县政府同意、市委农工委推荐、省级评审、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在申报要求上,更加注重建设主体的前置条件符合,更加注重政府支持的必要条件落实。

    一是方案要“实”。申报方案制定要有明确的建设内容、可行的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严谨的管理制度、清晰的股权结构和量化分红方案。要广泛宣传发动员,鼓励更多的社员出资入股参与建设,要切实把财政投入量化到每一个社员,并为每个社员办理股权登记证,作为出资入股和分红记录的依据。让社员享受到国家投入政策、农产品增值的红利。方案一经确定,要严格执行,充分体现方案的严肃性。

    二是主体要“真”。申报主体必须是工商注册的合作社,不是协会性质的组织,并且对当地农户的增收、产业的发展要有真带动,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要真紧密。

    三是试点选择要“准”。集配中心的最大价值,就是经冷链系统保鲜后实现错时、错峰销售,拓展农产品利润的增值空间。因此试点社的是否具区域性产业龙头,是否是价值高的优质农产品,是否适宜搞错季销售,非常关键。也就是说,试点社选对了,集配中心的效益才能发挥得就好,农产品的增值空间才能更大,实行错峰销售才能“一错就高”“一错就赢”。如果试点社本身规模小、无支撑产业、产品附加值不高,除去人力、电力成本,就可能出现“无产品可错”“一错就腐”“一错就亏”的不良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