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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市委、市政府3日 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深化我市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决定建立涪江流域生态补偿和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市委书记罗强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坚定不移走绿色低碳发展路径,一个战役一个战役攻坚,一个项目一个项目推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各项部署见诸行动、落到实处,使共建共享“天蓝、地绿、水净、人和”美丽家园的梦想逐步实现。市委副书记张锦明出席会议。

  会上,市环保局汇报了我市建立涪江流域生态补偿和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相关情况,市城管执法局汇报了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情况,科技城工研院汇报了汽车尾气减排科技创新有关情况,与会市领导、县市区、园区及市级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意见建议。

  听取大家发言后,罗强指出,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建设中国西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目标,坚持绿色低碳发展路径,通过开展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平政河等小流域污染整治等工作,一个战役一个战役攻坚、一个项目一个项目推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各项部署见诸行动、落到实处,在大气环境和水环境治理、生态文明建设差异化考核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离任生态审计评估制度探索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使绿色低碳发展由虚而实,共建共享“天蓝、地绿、水净、人和”美丽家园的梦想逐步实现。要继续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做法,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措施办法,持续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中国西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罗强强调,涪江是我市境内流域最广、服务人口最多的河流,是绵阳的“母亲河”。保护涪江水环境是绵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一环,是党委政府和全市人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建立涪江流域生态补偿和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是健全完善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落实依法治水的进一步探索,有利于协调流域上下游地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促进公平利用流域水环境容量资源、合理分担流域水环境保护责任,有利于更好保护涪江流域水环境安全,保障优质安全供水。全市各级各相关方面要认真落实制度要求,细化完善措施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工作取得实效,使我们的“母亲河”更加洁净美丽。

  罗强强调,绵阳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科技城,要牢固树立生态打底理念,全面推进水环境、大气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特别是要通过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探索运用科技创新降低汽车尾气排放污染等实在举措,大力倡导绿色低碳价值观念,推广绿色低碳生活工作方式,引导全民共同参与,形成绿色低碳行为习惯,努力在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积累经验、作出示范。

  市委常委、江油市委书记李江,市委常委吴显仁,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任建民,高新区管委会主任魏德谦,市委秘书长董晓彬,市政府秘书长夏明和县市区、园区、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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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涪江发源于松潘县与平武县之间的岷山主峰雪宝顶,我市境内长329公里,流域面积1.98万平方公里,流域耕地面积423万亩,流域人口540余万。从涪江干流取水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共7个,服务人口170多万;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15个,服务人口超过20万。

  涪江流域生态补偿和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以涪江流域跨界断面水质监测数据为依据,实行经济补偿机制和水质超标扣缴,倒逼加强环境监管,强化县市区政府治理水环境污染的主体责任,着力构建规范有效的流域水环境污染防治机制,促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水环境治理持续改善。

  据了解,流域生态补偿和水质超标资金扣缴的方式一般分为达标补偿和超标赔偿2种。当流域上游地区断面当月水质指标优于断面水质控制目标时,下游地区必须给予上游地区达标补偿。当流域地区交界断面当月水质指标值超过水质控制目标时,上游地区必须给予下游地区超标赔偿;出现流域性的水环境污染事故,上游地区必须给予下游地区污染赔偿。